“宫中没什么碎嘴子。”……

终卷

第七六章

(两个月后)

“……根据封原的供词, 昭化十二年到十三年间,曲不惟、岑雪明等人以竹固山为据点,共卖出过五个洗襟台登台名额, 其中, 除了举人沈澜的名额是以副稀世名画换取,其余的售价十万两到二十万两纹银不等。”

宣室殿上, 刑部尚书将拟好的奏报呈递御, 向赵疏禀报道。

“曲不惟后利用陵川与中州的商路买卖,把所得纹银悉数转移到了中州私宅存放。昭化十三年, 洗襟台坍塌,曲不惟唯恐名额买卖的秘密暴『露』, 授意封原、岑雪明灭口了批人, 其中包括了洗襟台下幸存士子沈澜、竹固山百余山匪、以及勘破洗襟台名额买卖内幕, 意图上京告御状, 揭发曲不惟恶行的秀徐述白。”

“另外, “大理寺卿道, “曲不惟还以双倍奉还洗襟台登台名额为条件,劝服了包括上溪蒋万谦在内的数名涉案人员三缄其口,直至今年春, 昭王殿下通过竹固山山匪死的疑点,到陵川上溪县查证, 找到了葛翁葛娃两个山匪遗余,事情败『露』。被迫协助岑雪明进行名额买卖的孙谊年、秦景山二人已在县衙暴|『乱』中被杀害, 据玄鹰司称, 县令孙谊年临终留下供词,正指使他们贩售名额的人正是曲不惟,岑雪明只是中间人。尔后昭王殿下为了获取证据, 追查岑雪明的下落,发现岑雪明为了躲避曲不惟追杀,已于昭化十三年秋冒名顶替流放犯蒙四,躲去了脂溪矿山,后死于嘉宁元年矿山的次炸山事故中。

“好在岑雪明未雨绸缪,死留下了曲不惟犯案的罪证,这些罪证尔后被中州衙门典薄石良转移去了矿山入山口,存放硝石油罐的岩洞,及至两个月,昭王殿下查证到此,与封原叛军发生冲突,小章大人、曲校尉、以及重犯岳鱼七拼死保下罪证,由玄鹰司护送上京,昭王殿下亲自呈递朝廷。”

御史大夫紧接着道:“昭王殿下呈递的这批罪证中,除了曲不惟与岑雪明的往来私函,还有收取银子的账簿流水,及曲不惟存放在岑雪明处的枚私章。此外,臣还根据到京证人葛翁、葛娃,叶氏祖孙的证词,以及东安尹、沈澜孤女沈氏——现更名为尹婉,陵川州尹齐大人通过昭王殿下转交的供状,重新梳理过案情,发现洗襟台买卖名额案的经过,与昭王殿下所述的般无二,铁证如山,容不得半句辩驳,眼下案犯曲不惟、封原等人已对所犯罪孽供认不讳,只待画押。”

“不过……”大理寺少卿孙艾接话道,“虽然曲、封等人已经认罪,臣等商议后以为,洗襟台名额买卖案仍余两个疑点,并不能草率结案,其,曲不惟售卖的名额究竟是从哪里来的?我们知道,洗襟台最初只是洗襟祠,后来先帝决意让士子登台纪念沧浪洗襟的事迹,改祠为台,昭化十二年,先帝授意翰林挑选登台士子,也就是说,所有的登台名额应该由翰林分发。自然,翰林身处庙堂,对地方士情并不了解,让地方呈递士人名录也在情理中。因此六年,名额分发到陵川,挑选士子的责任最初落到了州尹魏升身上,不过据臣所知,魏升对挑选士子事并不热衷,很快便扔回给翰林不管了,可是,根据曲不惟的供词,他声称自己是与陵川魏升合谋,进行的名额买卖,这点与我们已知的事由有出入,而魏升已死,我们无从查证。

“另外,也是最重要的,陵川州尹齐大人在供状中称,曲不惟用来售卖的洗襟台名额,极可能是从枢密院章大人手中得来的,乃至于幸存的士子沈澜,其实是由章大人派人灭口的。可是,臣等翻遍了所有证据,包括昭王殿下从脂溪矿山寻来的岑雪明遗证,无法找到任何章大人卷入此案的蛛丝马迹,臣等审过曲不惟数回,曲不惟口咬定此事与章大人无关,称是与他合谋的只有魏升,说句不好的,齐大人指认章大人,实在是空口无凭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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